《湖南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》发布:考试形式由原来的文理科“固定组合”向“多元选择”转变,招生录取由根据统一高考成绩录取向“两依据、一参考”录取模式转变,由单一高考录取向“分类考试、综合评价、多元录取”转变
4月23日,湖南省高考综合改革新闻发布会在长沙召开
省教育厅党组书记、厅长、省委教育工委书记蒋昌忠发布新闻
省教育厅党组副书记、副厅长、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王瑰曙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
省教育考试院院长唐未兵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
省委宣传部(省政府新闻办)新闻发布处处长姚伟红主持新闻发布会
考试招生制度是国家基本教育制度,高考综合改革是教育领域“牵一发而动全身”的重大改革,承载着广大考生的美好期盼,事关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。根据党中央、国务院的决策部署,报经省委、省政府和教育部同意,湖南作为全国第三批启动高考综合改革的8个省市之一,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。4月23日,省人民政府印发了《湖南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方案》),并于当日下午在长沙召开新闻发布会,就《实施方案》出台的背景、主要内容及特点等进行发布和解读。《实施方案》的发布,标志着湖南新一轮高考综合改革全面推进。
省教育厅党组书记、厅长、省委教育工委书记蒋昌忠作新闻发布,省教育厅党组副书记、副厅长、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王瑰曙,省教育考试院院长唐未兵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。省委宣传部(省政府新闻办)新闻发布处处长姚伟红主持新闻发布会。
“《实施方案》的研制过程既是一次深入学习、统一思想、凝聚共识的过程,也是反复论证、集思广益、改革创新的过程。”发布会上,蒋昌忠深入阐述了《实施方案》出台背景和形成过程,详细介绍了《实施方案》的主要内容。
蒋昌忠说,从政策设计上看,考试形式由原来的文理科“固定组合”向“多元选择”转变,招生录取由根据统一高考成绩录取向“两依据、一参考”录取模式转变,由单一高考录取向“分类考试、综合评价、多元录取”转变。具体来说,主要包括四项基本改革任务:
一是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。合格性考试成绩是高中毕业的主要依据,选择性考试成绩纳入高考总成绩。
二是健全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,客观记录学生成长过程,形成综合素质评价档案,作为高校招生录取参考。
三是改革统一高考招生录取制度。建立“两依据、一参考”高考招生方式。依据一:语文、数学、外语3门全国统考科目成绩,满分各为150分。其中外语科目只考一次,条件成熟后提供两次考试机会。依据二: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,由1门首选科目(物理和历史2选1)成绩和2门再选科目(思想政治、地理、化学、生物学4选2)成绩组成。首选科目以原始成绩直接计入高考总成绩,满分100分;再选科目以等级赋分转换后的等级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,满分各为100分。普通高校按高考总成绩(包含政策性加分)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学生。
四是进一步完善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制度,构建更加符合高等职业教育培养规律和特点的人才选拔模式。进一步改革完善我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政策,力争2020年成为高职院校招生主渠道。建立技能型人才选拔的考试评价体系,完善“文化素质+职业技能”的评价方式和选拔制度等。
蒋昌忠表示,这一轮高考综合改革是恢复高考40多年来最全面、最系统、最深入的一次改革,同时也是操作环节最复杂的改革。《实施方案》进一步强化系统设计、体现育人为本,切实把促进公平公正作为改革的基本价值取向,着力为每位学生提供合适的升学通道,为不同学生提供多样化的成长成才路径。
新闻发布会上,蒋昌忠、王瑰曙、唐未兵还就湖南第三批启动改革的缘由、等级赋分的操作办法、志愿填报和录取的制度设计等问题分别回答了记者提问。(文\图 徐鹏)